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訊(記者 蔣亦豐)日前,浙江發布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方案,明確監測內容為學生發展質量和成長環境。監測周期為4年,1年監測,3年改進。
學生發展質量涉及學生品德行為、學業水平、學習品質、實踐創新和身心健康5個方面,成長環境包括學生成長所處的家庭、學校、社會等環境因素,具體涉及各學科領域的課程或教育活動開設、學生學習負擔、教師研修發展、學校教學管理以及區域教育管理等。
監測主要采用學科測試與問卷調查。學科測試要在紙筆基礎上拓展表現性測評方式,探索現場實踐操作測評和基于表現行為捕捉的在線測評方式等。問卷調查面向學生、教師、校長、家長等群體。監測后的數據處理包括預處理、分析和挖掘3個階段,應用各種統計建模方法,得出指數間、指數與客觀數據之間的聯系和趨勢。
為確保監測工作順利實施,各樣本學校將成立由校長負責的監測工作小組,每個測試教室安排2名監測員,有條件的學校監測教室安排在錄播教室,錄播內容保留時間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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